营口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从 11 月 1 日起吃上了一顿有法规撑腰的饭。《营口市老年助餐服务规定》当天正式实施,这是全国地级市里第一部专门给老年助餐服务立规矩的地方性法规。
这部《规定》一共 10 条,核心就两句话:覆盖要广,兜底要准。它面向营口全体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低保、特困、独居、失能、残疾、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优先得到保障。也就是说,吃饭这件事,先紧着最需要帮助的老人来。
对子女来说,最实在的是“15 分钟助餐服务圈”。新建小区要配套助餐点,老旧小区把闲置用房盘活利用,农村则依托幸福院和邻里互助点布设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也被鼓励把闲置资源拿出来。目标是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能吃上热乎饭,不用为一顿饭跑远路。
价格上,《规定》定下了“公益属性、保本微利”的基调,并把优惠写成了看得见的梯度:60 周岁至 69 周岁的老人,每餐享受的企业让利优惠不低于 2 元;70 周岁至 79 周岁不低于 3 元;80 周岁以上不低于 4 元。低保、特困等老年人按高龄老人的最高优惠标准执行,属地财政还会再叠加每餐不低于 1 元的专项就餐补贴。市场主体、村集体、慈善力量和志愿者都被鼓励参与进来,水电气热、税费以及建设运营补贴政策也会跟上。
底子已经铺开了:营口目前累计建成 80 处社区助老食堂,6 个县(市)区、所有乡镇(街道)的助餐服务点位已经全覆盖。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纪国红在解读时表示,立法的目的就是规范老年助餐服务,保障老年人的就餐、送餐需求与饮食安全,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。
家有老人的,不妨留意一下自家附近有没有助餐点、老人属于哪一档优惠。助餐服务看着是“一顿饭”的小事,对独居、高龄老人来说,却是每天都能感受到的保障。一部地方性法规把这顿饭固定下来,意义也正在这里。